近日,记者从厦门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2021年厦门金融租赁公司申请扶持奖励工作正式启动。截至5月23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申请。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市鼓励设立优质融资租赁公司,促进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分别给予企业落户奖励、租金补贴、增资奖励和业务奖励。其中,落户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购房租房补贴最高500万元,增资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250万元,单个企业单笔经营奖励不超过30万元,年度最高奖励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需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5月23日前报送当地财政部门。同时,企业需按要求在“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超过约定时限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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