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间,为落实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保荐机构的专业水准,促进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提升,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详细目录规则》和《注册制下保荐协议》
其中,《保荐协议》,《尽职调查示范实务》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稿件目录细则》过渡期后生效。
中证协指出,《工作底稿目录细则》基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具体授权,以自律规则的形式明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的具体内容,有利于增强工作底稿目录的适用性,促进保荐业务和工作底稿管理的规范化保荐机构应当按照《细则》附件的总体要求,在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证券保荐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发行人的不同板块,行业,业务和融资类型,对保荐工作底稿清单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同时,为响应企业融资需求,积极服务实体经济,结合监管要求和行业实践,合理设置不同阶段项目过渡期
《保荐协议》通过示范文本指导和规范合同主体的签订和履行行为,进一步明确保荐业务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明确落实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诚信执业的要求正文主要规定了发行人和保荐人的权利和义务附件是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保荐机构签订的协议,强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荐过程中的全面配合义务,形成促进保荐业务各方回归岗位,履行责任的规范合同
此外,《尽职调查实务范本》在《保荐人尽职调查指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定和考试问答等详细说明,涵盖了保荐人需要履行的主要职责,充分调整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保荐业务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核查方法,为保荐人尽职调查设立了范本标准,促进了规则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充分发挥自律管理在补偿,平衡,传导中的作用,加强投行业务职业规范建设,推动完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规则体系,推动保荐机构形成崇尚诚信,忠诚负责,专业成功,声誉至上的执业生态,把好资本市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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