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3月17日,3月18日,3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3月17日,3月18日,3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最近几天关注到媒体报道,将公司列为新冠概念股,经核查,公司目前尚无新冠药物相关产品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7日,3月18日,3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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