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春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春梅女士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王春梅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春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王春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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