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完毕涉诉承诺的公告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涉诉承诺及履行情况
针对卡文迪诉讼案件,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和许剑平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冠中生态在卡文迪诉讼中败诉,导致冠中生态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相关诉讼费用,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冠中生态因本次诉讼产生的赔偿金,案件费用最近几天,控股股东冠中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和许剑平履行承诺,承担卡文迪诉讼案二审判决结果中的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共计154,844元,公司现已收到上述款项控股股东冠中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和许剑平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三,履行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卡文迪诉讼案产生的费用154,844元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支付,对公司目前正常的生产运营没有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鲁02民终13848号),
2,相关支付凭证。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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