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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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立即组织人员积极准备上述《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因《关注函》所涉相关事项需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回复工作,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并分别于2022年3月5日,2022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鉴于《关注函》的相关事项所涉债权人范围较广,且受全国范围内突发分散疫情影响,中介机构核查程序进展不如预期,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关注函》,并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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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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