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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瓷股份: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11-04 13:38 来源:新浪网   阅读量: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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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瓷股份: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076,745.3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567,254.76元,合并报表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66,461,082.85 元,母公司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12,068,588.41元,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1 元人民币,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52,892,007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本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拟定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是结合公司股东投资者回报规划和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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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小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