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哔哩哔哩关联公司上海魔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信息和电信管理局的一审判决公开。
文件显示,上海魔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晋江健德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是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否构成《商标法》中申请注册的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者翻译,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本站了解到,文件显示引用商标哔哩哔哩在其核准使用的培训及其他服务中不具有驰名性,因此该引用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上海魔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