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个人养老,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提高保障水平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个人养老金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缴费人按每年12000元限额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至3%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已经确定
中信证券表示,从会议声明来看,个人养老金采取与此前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相同的EET模式,即缴费和积累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免税,征收阶段税率由7.5%降至3%,税收优惠明显增加,3%与最低税率一致,避免了低收入群体多缴税而不是投资个人养老金的现象。
东吴非银分析师葛宇翔表示,我国中常会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望通过优惠限额和税收减免来提升个人参保积极性同时,此次调整也借鉴了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成功背后的原因,有望在未来更好地激发纳税人参与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综合试点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积累了巨大的个人金融财富,其中个人储蓄账户余额高达110万亿元,每年以10万亿元左右的速度递增伴随着未来十年的老龄化,迫切需要将相关的个人财富转移到养老资产中,以解决正在加速扩大的养老基金缺口压力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参加我国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保人个人承担,全额积累
个人认为,既参加了社保又参加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公众,到了退休年龄,可以同时领取社保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
宏观上,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有望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深远意义,包括补充养老金资产,缓解老龄化压力,有助于直接融资,稳定宏观杠杆,扩大资本市场,优化市场结构和资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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