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活力、有韧性的金融市场,必定是一个在扩大双向开放中不断锻造包容性的市场。当前,面对内外环境的高度不确定性,我国金融体系经受住了考验,韧性不断增强,为保经济、稳大盘发挥了重要的压舱石作用。
这很大程度得益于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特别是2018年以来,随着50多项金融开放政策的集中出台,我国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呈现出不断提速、加力、扩面的特点。市场互联互通大踏步前进,跨境资本流通市场机制持续得到拓展和优化,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国际影响力同步提升;金融机构“走出去”持续发力,多元化的全球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建成;人民币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金融市场的国际话语权提升的基础不断稳固。
数据是我国金融与世界金融“双向奔赴”成果的最好验证。在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的背景下,今年上半年北向资金净流入1833.24亿元,高于去年全年;截至6月底,覆盖全球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802家境外投资者通过债券通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半年累计成交4.8万亿元,同比增长26%;截至5月底,境外机构持有我国银行间市场债券3.19万亿元,比开放债券交易前增2.26万亿元……一系列制度型开放举措,正在成为推动我国金融稳步深度融入全球化、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加速器。
我们需要在未来更全面地统筹好开放与安全的关系,进一步将制度型开放向纵深推进,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的指引下,不断增强各项开放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需重点着眼于基础制度变革,引进国际优质资源,促进双向交流。要加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对外开放,引进国际资本,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要完善定价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持续引导社保基金、保险、QFII等长期资金加大入市力度。外资在进入我国市场时应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监管要求,遵循投资渠道、程序要求,积极进行风险防范。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跨境资本优势,使之深度参与到我国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共同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还应加大金融业务国际化布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对欧洲、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加大机构布局力度,完成金融服务网点的全球性覆盖。推动数字化技术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大对英、美等发达经济体跨境交易结算系统的布局。加大跨境金融业务创新,依托我国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机制,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提供集成信贷、投行、保险、租赁、信托和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全方位服务,探索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金融服务模式。发挥桥梁作用,通过加强与外资金融机构在产品、股权、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海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更应持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同步引进国外先进的市场监管经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应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加强跨境监管合作,逐步提升中国在国际资本市场治理体系中的参与度和重要性。持续加强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职责,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继续推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利用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时识别信用、汇率等各类风险,筑牢风险底线,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应用,通过市场压力指数监测、内部压力测试等多重手段,密切跟踪监测和预警潜在的金融风险,并根据监管制度要求进行相适应的风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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