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提高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与修订前相比,《通知》删除了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布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及相关要求。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保险资金投资的金融产品规模不断增加。截至2021年12月末,保险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规模为1.72万亿元,占资金余额的7.39%。品种涵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保险资产配置结构进一步改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其风险收益特性符合保险资金配置需求,行业配置意愿强烈。相比之下,原政策在金融产品决策过程和投后管理方面的监管要求有待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通知》共17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拓宽可投资金融产品的范围。将理财产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理财公司债转股计划纳入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配置结构。
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投资金融产品时,应当承担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主动管理责任。取消保险资金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产品的外部信用评级要求,引导机构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加强监管要求。对于部分金融产品,要求保险机构根据产品基础资产的性质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并根据基础资产的类型纳入相应的投资比例进行管理,真实反映投资资产的风险。
规范投资单一资产管理产品的行为。对于保险公司投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要求完善投资管理人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审慎制定投资指引,维护资产安全。
完善投后管理要求。要求保险机构明确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后管理责任,指派专业的投后管理人员,定期跟踪投资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中国银监会表示,《通知》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保险资产多元化配置需求,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完善监管政策体系,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引导保险资金充分发挥长期投资优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