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业务落地不久,将再次启动商业养老业务试点。
日前,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业务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等10个省开展商业养老业务试点试用期暂定一年
根据通知,参与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共有4家,包括中国人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养老和商业养老有什么区别,不同人群应该如何选择。
简单来说,两者都属于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在个人养老体系中起支撑和补充作用但两者的明显区别在于,个人养老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有额度限制目前额度是每年12000元,而商业养老没有税收优惠
这也是由两类养老金的参与前提决定的个人养老制度的参与者必须是已参加我国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商业养老业务只需年满18周岁即可
可以看出,目前个人养老金业务仅在京沪穗,Xi,成渝等36个领先城市或地区开展,暂不允许其他城市人员参与这一制度此次新的商业养老业务试点是在此基础上的补充
此外,个人养老基金账户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合格金融产品商业养老客户可以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产品
根据通知,本次试点的内容包括:
创新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业务,提供包括养老金账户管理,养老金规划,基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内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探索利用多渠道发展商业养老业务,更广泛地覆盖和接触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行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依规为个人提供支付支持
探索与商业养老业务特点相适应的长期销售激励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投资管理机制,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审慎投资,开展养老基金长期管理。
银监会要求,各公司要加强对商业养老业务试点的统一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源投入,加强系统建设,切实提高投资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有序建立适应商业养老业务发展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和考核体系。
同时,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商业养老金信息系统,确保具备适合业务需求的处理能力,高效稳定地支持账户管理,产品管理,信息披露,客户服务等对商业养老业务,加强客户信息保护,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