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时报网 > 要闻

高职生纳入公务员招考释放企事业单位敞开大门的积极信号

2022-12-21 18:14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5892   

打印 放大 缩小

高职学生纳入公务员招考的风向标意义

高职生纳入公务员招考释放企事业单位敞开大门的积极信号

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最近几天印发《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将北京市高职院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录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安排岗位,鼓励公平竞争这个话题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榜

北京的高职毕业生也可以考公务员了,这对高职毕业生乃至职业教育领域来说都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北京将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录范围,是人才选拔的破冰之举,是公务员招录的突破性改革创新,对职业教育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大多不将职校毕业生纳入招录范围,只有少数基层地区和偏远地区允许大专以上职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一般来说,职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机会很少,考上之后落地的机会就更少了北京市为高职毕业生敞开公务员招录大门,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就业选择,拓宽了他们的就业途径,促进了就业公平同时,此举也可以拓展相关公职的选拔空间,有利于公职选拔人才

北京作为先行城市,将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录范围,体现了对职业教育的肯定,鼓励和支持,给职业教育打了一针强心剂,注入了新动能最近几年来,政府进行了一系列职业教育改革,例如,将职业教育从水平教育改为与普通教育等同的类型教育,发展本科职业教育,畅通职业学校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博士考试的渠道显然,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录范围与上述职业教育改革是一致的这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创造更好的职业教育环境,增加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关注,减少甚至消除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歧视,端正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评价,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职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的合法权利向符合条件的职校毕业生敞开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的招聘大门,是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定义务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享有与同级普通学校学生平等的机会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在报考,录取,就业等方面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条件此外,还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北京市将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录范围,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需求,维护了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利

北京将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录范围,不仅为高职毕业生打开了一扇新的就业之门,也释放了积极的信号,示范引领的导向作用十分明显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但职业教育仍存在诸多不足,如社会认可度低,教育质量不高,地方政府投入不足等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教育向类型教育的转变,需要更多的地方,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向高职毕业生敞开大门

虽然公考不是职校生的唯一出路,但将职校生纳入公考范围具有光明而重要的意义可以预期,更大地域范围,更大行业范围,更大工作范围的人才选拔,都会受到此举的影响和带动对于职校毕业生来说,很多就业门槛会降低或者消失,就业渠道会变得更加宽敞和畅通,就业机会会变得更多更好,就业环境会更加公平和亲切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关键词: --

责任编辑:竹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