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未来,上海将加强与长三角地区船舶污染防治的沟通协调,协商解决船舶污染防治重大问题,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区域合作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今后,防治船舶污染,本市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要加强与长三角各省市相关部门的会商,共享以下信息——船舶污染监测预警信息,船舶污染物接收跨区运输和处置信息,船舶污染事故处理情况,船舶污染防治信用信息,其他需要共享的信息未来,长三角区域船舶污染防治执法联动和应急合作将在行政执法协助,案件移送,执行衔接等方面形成一体化机制本市船舶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将依法推动与长三角地区省市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合作机制,开展区域联合演练,提升协同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此外,上海将与长三角地区相关省市协商建立船舶污染防治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采取守信用和失信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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